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 28,018.8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6年5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103,122.825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福通系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8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港资),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木场,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2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生产交通工具用安全玻璃、建筑装饰玻璃、其它工业技术玻璃;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曹德旺。北京福通现正处于开办期。截止2006年5月31日,北京福通资产总额为24,347.2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27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24,341.97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四、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北京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北京现代、奔驰、北京吉普、北汽福田、天津一汽等广阔市场,是主要的汽车工业基地之一。北京福通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销售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为北京福通提供担保,系为保证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的生产建设提供保障。为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5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103,122.825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都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银行贷款也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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