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6年6月8日-200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审议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止2006年6月12日,已收到 12名董事书面表决,表决结果为:12票赞成。据此,董事会依据表决结果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时间:2006年6月28日(周三)上午10:00时
    (二) 会议地点:上海市广元西路55号浩然高科技大厦
    (三) 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总部虹桥路811号房屋动迁及补偿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2006年6月19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日期:2006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2、会议登记处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77号良良饭店底层大堂
    邮编:201103 联系人:唐伊宁
    联系电话:021-52303933 传真:021-62816699
    3、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代表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必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根据上海证管办和上海市重组办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发放任何礼品(含有价币券),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3、公司地址:上海虹桥路811号 邮编:200030
    联系人:孙英
    联系电话:021-52540087 021-62810808转154
    传 真:021-62816699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未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证份号码:
    委托人身证份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