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6年7月1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公司将注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持有的国有法人股8,703,977股。 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40,000,000元变为131,296,023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可自2006年6月13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债权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邮寄地址是:成都市双桥子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610067),联系人:王文成,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传真号码为:028-84465418
    另外,可通过电话028-84507613、84509032咨询,联系人是王文成。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