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初起,国内银行业的收费风便屡屡刮起。从近期各家商业银行新增加的收费项目看,便有清点零钞费、小额账户费、大额提现费、电话银行费、借记卡年费等,数量繁多,品种杂乱。然而银行进行的这每一项收费,均没有经过听证程序。
对于这些收费,银行自有一套说法——“国际惯例”。有人将内地的工行与在香港地区的工银亚洲对比后发现,工银亚洲还有更多的收费服务项目,如硬币存款、大量现钞存款、大量支票存入、硬币兑换纸币、外币现钞兑换港元等。毫无疑问,一旦内地银行所有服务都与这样的“国际惯例”接轨,收费项目将会更多。
什么叫国际惯例?在国际法上,国际惯例是指国际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具有通用性、稳定性、效益性、重复性和准强制性五个特征。因此,银行的这些“收费项目”充其量只能算“商业惯例”、“行业惯例”。就拿“小额账户费”来说,这只是国外某些银行的做法,有的银行收费,有的则不收费,这与银行的目标群体和金融市场的细分相关联。现在,国内银行以“国际惯例”之名,欲将国外银行所有收费项目一一“笑纳”,这何异于“打劫”。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不是不明白,但是,一分钱一分货,银行提供了哪种质量的服务,消费者就应该付哪样的钱。银行收费在向国外银行看齐的时候,应该看一看自己的服务有何独到之处?在国外,银行利润的80%来自于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承兑、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服务,而在中国,银行利润则主要来自存款和放款间的利息差。收费背后应该是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国内银行一再通过收费来创造收益,为什么不从自身的服务与市场开拓等方面挖掘潜力,向国外同行看齐?
银行隔三差五地向消费者抛出“国际惯例”,显然不是要与国际服务标准看齐,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银行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增加收费项目”,与银行“行业垄断”不无关系。这种垄断远不是充分市场竞争中的那种“市场垄断”,而是一种试图以行政命令式的行规,来守住既得利益的“行政垄断”。有人曾直言不讳地说,当前中国的行业协会多是“二政府”的角色,这种以“国际惯例”为名,行谋利之实的行为,实质是一种官商作风在世贸背景下的新体现。
现在各个银行增加收费项目,与其说是一种“与国际接轨”,不如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共谋”。内地银行目前还浸淫在“排排坐、吃果果”的自我满足中,一旦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内地银行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真心诚意地为消费者服务。只在收费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显然不合时宜。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