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出单行为不规范再次引起了上海保险监管部门的高度注意,《第一财经日报》于日前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监管局刚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上海各保险公司自今年7月1日起,所有保险期限在30天以内的保险业务(除国内货运险、家庭财产险及部分协议性农业保险外)必须实行计算机出单和管理,实时控制。 另外,自明年1月1日起,上述保险期限在
    30天以内的国内货运险、家庭财产险及部分协议性农业保险等分散性小额保险业务实现计算机出单和管理。
    上海保监局曾于去年给在沪所有保险公司下发了类似内容的通知,当时要求各保险公司除保险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手撕定额凭证式业务外,其余保险业务必须实行电脑出单,这主要因为保险公司与很多代销网点间签有协议,因此那次并没有立即叫停。“相比较去年那次通知所框定的范围,这次显然更大,到明年就几乎囊括了所有的保险项目。”
    相关人士指出,目前,上海市部分保险公司的少数险种仍然采用手工方式出单。手工出单存在单证流转环节较多、流转周期较长及单证交接不及时等弊端,极容易引发保单遗失、涂改、仿制以及倒签单等问题。另外,手工出具保险单还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即不能保证保单信息及时进入保险公司数据库,损害保户的保障权益;同时,也极易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造成保险公司保费和利润流失,影响偿付能力,并可能像假发票一样为不法分子制作假保单提供机会。
    监管部门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当尽量将保险条款全文印制在保险合同中,确保保险合同内容完整。对于少数无法全文印制保险条款的险种,保险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投保人能够方便快捷地索取、查询到保险条款全文。同时,监管部门还要求各保险公司结合上海保险市场实际,加大对保险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要在规范出单行为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各种保险产品的市场适应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