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专利诉讼是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它的胜诉对中国其他企业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记者曾昭俊北京报道】浙江通领科技集团(前身为浙江东正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与美国电气巨头莱伏顿公司的专利诉讼案(本报去年12月8日曾以《东正电气美国破垒》为题进行报道)初战告捷,通领科技成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首获美国法院胜诉马克曼命令的中国企业。
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近日下达的这份命令显示,法官支持通领科技及其美国经销商对争议专利相关权利要求的解释,同时认为通领科技的产品不在莱伏顿公司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之内,即通领科技对莱伏顿不构成侵权。
“我们已通知美国律师在近期内向法院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相信法院会尽快做出有利于我方的公正判决。”通领科技董事长陈伍胜6月1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马克曼命令是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美国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并确定其保护范围的司法裁决,败诉的当事人不能独立于侵权裁决而对这个司法命令提起上诉,因此在这个程序中胜诉的一方往往会向法官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要求法院不再开庭审理就直接宣告被告不侵权,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专利纠纷始于2004年4月。在其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专利为由,先后5次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多家地方法院对通领科技GFCI(Ground Fault Circuit Interrupter,即接地故障断路器)产品的4个美国经销商提起了2项专利侵权诉讼。
此后,陈伍胜专程赴美国主动介入诉讼,并请求将全部案件移送位于新墨西哥州的美国联邦地方分区法院进行审理。去年3月28日,该院法官主持召开了马克曼听证会,并于近日下达了对整个案件具有决定性影响力的马克曼命令。
“马克曼命令的下达对通领科技的业绩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陈伍胜说,“我们的美国经销商很受鼓舞,他们纷纷表示要扩大合作、增加订单。”
陈伍胜认为,通领科技的产品之所以受国外消费者青睐,主要在于其科技含量远高于同行水平。因此中国企业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贸中的重要地位,努力营造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的氛围,共同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博士认为,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专利诉讼是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它的胜诉对中国其他企业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坚决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积极应诉,这应该是中国企业的正确态度。”魏衍亮说。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