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婧 发自广州
《广州市农转居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将为陷入僵局的广州“城中村”改造注入活力。
按照《办法》,除个别郊区外,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4%。
广州市职工去年月平均工资为2820元,照此计算,农转居人员(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将为676元左右。三方共担费用,
两种保险“无缝衔接”
“目前国内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存在完全个人账户、完全统筹及二者相结合三种方式,广州市采取比较灵活的第三种。”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远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根据《办法》,基本养老保险的分摊比例由经济组织和个人商定,但个人的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其缴费基数的8%。照此规定,集体与个人每月为基本养老保险大致支出将分别为135元和68元。
对于年龄偏大、劳动能力和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人员(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若缴费基数低于上述上限,政府将给予30%的资助。按照广州市的统计,属于这一情况的大约有8.4万人,为此,广州市和各区政府将在未来10年内筹措30多亿元资金。
根据《办法》,将实行两种基本养老保险的“无缝对接”: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办法》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如果不满15年,应将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法》的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转移个人账户。参保人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的8%建立。
助推“城中村”改造
据悉,目前广州市共有因土地被征用而丧失基本生活来源的农转居人员57万。广州市早就开始探索解决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经过长达5年的试点,我们最终找到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方案。”黄远飞说。
据统计,广州现有“城中村”138个,居住人口200万,约占广州总人口的1/5。由于治安、卫生和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城中村”已经成为广州城市发展中的大难题。2001年9月,广州市作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城中村”改制与旧村改造的部署,但成效似乎不甚明显。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关智生认为,“城中村”改造的症结是被征地的农转居人员的就业与养老问题,“《办法》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