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持
有其54.16%的股份,下称:南京投资)融资计划的提案:南京投资拟向某家股份
制银行贷款110000万元,费率为基准利率。 本次融资后,南京投资不再对其他
银行具有负债。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29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