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份 324,197,0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淼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在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将发布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4,197,07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业务用房的议案》。
    本公司与北京美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意向,拟购买其开发的北京市二环内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青龙胡同1号的正阳大厦部分楼层商用写字楼,总计购买13,588.41平方米,本次业务用房购买总价为162,991,830.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122,466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6,078,692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0股;弃权43,774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李菊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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