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6月6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已于2006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佳和联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与境外企业--佳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联创公司将其持有的中联重科全部社会法人股股份(总计80,301,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83%)转让给佳卓集团有限公司。该转让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批准。
    从公司第二大股东获悉,该股份转让报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敦促联创公司争取股份转让事宜早日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同时,公司将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股改方案的实施事宜。争取在2006年6月底完成相关手续并实施股改方案。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