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持有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批复》(国烟财【2006】159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批准。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