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我就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谈一些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的提出具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二五”和“三五”计划时,就曾提出过。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从变更生产关系的角度提出,搞“大跃进”,准备用人民公社这种形式向共产主义过渡。十年动乱期间,提出建设红彤彤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处处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唯生产力论,给农村建设带来严重危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也包括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内容。在1982年、1983年和1984年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1987年中央5号文件和1991年中央21号文件等文献中都出现过这一提法或基本相同的提法。但由于经济基础不足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新农村建设虽被多次提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梦想都未能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又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并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我个人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是一个历史上曾多次提过的老话题,但又是一个与时俱进、内涵不断创新丰富的新课题。为什么又重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呢?我认为有这么几点考虑:
第一,我国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用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一些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消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搞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的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建设现代农业。
第二,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中国是人口大国,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这样的国情决定了要真正消除城乡差距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3255元,两者的收入比为3.22:1。泉州市2005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42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23元,两者的收入比为2.32:1。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市的差距更大,这是影响农民素质提高的重大制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第三,已经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2005年,我国GDP已达到18.2万亿元,财政收入3.16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万亿元。“十五”期间,这几项指标都增长1倍以上。而泉州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1626.3亿元,财政收入153.3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9.11亿元。与2000年底相比,这几项指标分别增长了55.6%、168.7%、103%。2005年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第四,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不协调,这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200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县和县以下实现的部分只占总额的32.9%,将近60%的人口只占不到1/3的商品销售额,这是农村市场难以拓展的重要原因。这表明,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最终必将成为制约整个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瓶颈。
第五,对推进城市化、城镇化的再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近两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异地转移,实现了职业的转变。前些年,有一种时髦的观点,即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直至全部转移农民。多年实践证明,要富裕农民,如果仅靠异地转移这条腿走路、显然是不行的。据预测,即使到2010年,农村人口仍会有7亿人左右,到2020年,农村还会有5亿人口。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存在巨大差别的特殊背景下,一方面,短期内,城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吸纳能力有限,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直接向城市转移难度较大,需要一个较长甚至是非常漫长的过程;另一方面,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制约了他们向城市的转移。如果在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加快城市化步伐,只能把农民变成城市里的贫民。这并不是说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不重要,也不是说在遇到一些困难的情况下,就放弃这一努力,而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仍是目前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韩国、日本等,也是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想办法让农民留在农村,当然是让农民过上基本相当于城市的生活,享受与城市人基本相同的国民待遇。所以,解决农民问题,我们必须靠异地转移和就地安居乐业两条腿走路。
第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让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农村总体是稳定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由于农资价格波动大、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和拖欠工资等问题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屡屡发生,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尽快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努力减少和消除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在哪里
新的环境和背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一个全新的环境和背景,即“新”在三个“转变”: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产业向非农产业转变,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由“以农补工”向“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阶段转变,有条件让公共财政大幅度向农村倾斜,让城市大门向农民敞开;有条件也必须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向更多地支持农村建设转变。
新的更全面的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是一个涵盖整个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宏伟目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新的工作思路。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现阶段,总体上看, 我国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而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此,要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机制。
新的工作要求。《建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标准,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建设新农村的具体落实,“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思想基础,“村容整洁”是建设新农村的环境氛围,“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体制保障。五个方面相互融通、相辅相成。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培育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新风尚。
新的建设主体。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建议》要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没有农民素质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而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的现代化。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
三、在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中得到的几点启示
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关于地方人大如何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专题调研活动,我与常委会的其他领导分两组先后深入到石狮、南安、泉港、惠安、永春、安溪等地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听取了县、乡镇、村干部群众关于建设新农村的思路、做法、意见和建议,看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研时间虽短,但收益不小,很受启发。这次调研总的感觉是,我市各地衷心拥护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对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领会比较深刻,全市总体上已进入工作方案、规划编制拟定,并开始实施的阶段。
全市新农村建设启动推进的总体态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雷厉风行学习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去年底,市委郑道溪书记带队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就如何贯彻中央和省委的精神提出要求,并强调当前建设新农村要注意把握的七个方面的问题。今年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郑道溪书记、朱明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新农村建设作了动员部署。会后,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2006年33号文)。市人大常委会对新农村建设问题同样极为重视,多次组织学习讨论,开展专题调研,傅圆圆主任亲自带队到洛江、安溪等地深入调研,并在党组扩大会上就如何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提出五点具体意见。本次全市人大主任工作座谈会,就是以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题。总的看,全市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扎实推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新农村建设已经过几年的努力,效果比较明显;经济发展中等水平的地方,态度积极,新农村建设正在全面启动;经济比较困难的地方,尤其是落后村、“空壳村”工作难度大,等待观望,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扶持措施,新农村建设启动难度很大。
必须注意的几个思想认识上的偏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基本形成共识,但一些同志的思想认识还不是很到位,甚至存在偏颇。
一是片面地认为新农村就是要有新村庄,即所谓新农村要有新房子。一些地方、一些人将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就是盖新房,必须搞新一轮的大拆大建。不少地方的规划、工作方案专注于规划新区、改旧建新。而对“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方面较少思考,举措不多。
二是消极地认为没有钱难作为。有些乡、村干部过于强调自身困难,持悲观、消极的态度。直到目前,尚有个别村对新农村建设没有设想,无从下手,认为没有钱难办事。
三是简单地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上几个硬件项目。现在,一讲到建设新农村,有些同志的本能反应就是“修路”、“建房”、搞卫生、通自来水、建学校、办医院(这无疑是新农村建设重要方面的内容)。但问题在于比较忽视软件建设。软件建设包含着制度建设、调整生产关系、继续推进农村改革、提高农民素质等。殊不知,“乡风文明”的核心问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这个村得到有效、全面的贯彻落实、村民遵纪守法、尊荣明耻;殊不知,如能做到一个村一年零发案,没有政策性生育、没有六合彩赌博等现象,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这方面,花小钱可以做成事,做成大事。
四是对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缺乏足够重视。一些地方未能正确认识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国家的扶持与农民的辛勤劳动结合起来,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如对于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建设项目,应主要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五是对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全国重中之重的工作认识不全面,做法上有欠缺。现在一谈新农村建设调研,就基本上往农村跑,要农村做这做那(这无疑是主体工作的重要方面),但却比较忽视在城市调研,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工业该做什么、城市该做什么,缺乏重视、缺乏调研论证,就目前来说,实质性的举措比较少。
六是地方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尚停留在常规动作层面。新农村建设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大必须相应给予足够重视。但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对如何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尚缺乏通盘考虑和长期计划,思路和举措还不具体。有的地方人大尚未把新农村建设列入年度的具体审议议题。
上述认识问题,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责和支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引导和把握。
推进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从这次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我市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除上述认识层面上存在的偏颇外,还面临下列主要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村镇规划滞后,存在无序、失控现象。当前我市农村建设规划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因为建设规划滞后,村庄建设中没有统一的设计安排,抢建、滥建现象比较严重,出现“有新房无新村”的状况;一些地方由于农民建房的无序,因国家建设需要,或推进城镇化需要,农民房子建了拆、拆了建,几经反复,损失较大;农村供水、电力、通讯、 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摆布比较随意;垃圾、污水处理的措施不力等。
二是镇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资金缺口大。目前我市为数不少的镇村经济现状差,有些乡镇村保正常运转都有些困难,缺乏资金成为建设新农村的突出难题。现在的情况是,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县级财政比较明确、比较有保证,但乡级、村级的配套投入虽写在文件上,资金来源却没有太大把握。
三是农民整体素质与发挥主体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较低,技术水平不高,视野较小,整体综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农民自身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发挥主体性作用的意识较差,“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
四是农村社会事业欠账较多。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民对于现代文明的享受条件有限,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山区更甚。
五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高。按照全省的温饱线标准,我市低于温饱线的贫困人口约8万人,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1.25%。到2005年,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8228户81572人。由于目前保障水平较低,而且低保金需要乡镇承担一定比例,一些乡镇因怕承担不起,有意抬高低保门槛(但对外一律讲已做到应保尽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处在试点探索阶段。贫困家庭就医及子女入学等困难相当大。
六是村级班子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加强。一些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地方矛盾较多,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七是农村综合改革严重滞后,新农村建设的长期保障体制和机制尚未建立。如对进城农民工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摆脱城乡分割体制的影响;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远远不能分享自己的土地在城市土地市场所产生的增值效益;农村发展资金向金融机构借贷难;户籍改革步伐迟缓等等。此外,还有乡镇政府职权逐年弱化、有效作为的空间变小(这几年,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实行条条垂直管理,且条块协调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乡镇政府又是新农村建设最直接的组织者)。
四、现阶段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2006]33号文件),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地正在认真全面贯彻实施。我认为,我市现阶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必须十分明确我市新农村建设阶段性和地域性的目标要求。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适合于发达地区也适合于欠发达地区。总体上看,我市经济比较发达,完全有基础、有条件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应该增强信心。具体分析我市状况,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领先,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条件率先垂范。而山区县及沿海少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比沿海发达地区要落后得多,其城乡差距比发达地区更为突出。从这个角度讲,这些地方是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和重点。中央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对这些地方来讲,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这些地方要有紧迫感,要有信心,要有切实的行动,既要讲量力而行,又要讲尽力而为。我市的《实施意见》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加以量化,提出近30个量化指标。不同地方应该根据新农村建设“5句话20个字”的要求,立足自身的基础和条件,选择不同 的工作重点,大家都有事做才好。应该强调公共财政加大对山区欠发达地方的支持力度。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建设项目安排都要向这些地方倾斜。总之,我市沿海和山区各地情况差距很大,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条件很不相同,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农民的意愿和自身的能力,扎实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其次,强调作规划,但应突出是新农村规划。规划好,才能建设好。科学规划是建设和发展的前提。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与治理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思想,从农村实际出发,考虑农民切身利益和承受能力,找准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突出农民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抓住农民参与和政府帮扶的结合点,做到高起点规划一步到位,有计划分年度逐步实施。规划要与泉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衔接,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衔接,与县域经济发展的部署相衔接,与上级的发展规划相衔接。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必须强调的是,农民有特殊的生产生活要求(如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禽畜圈养等),作规划时要强调一地一规,结合生态环境建设,从村镇的山形地势出发,依山顺水,人与自然和谐,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保护田园风光,防止千村一面。切记,在规划建设中,应突出是新农村建设,而不是城市建设,把农村规划建设成城市,不必要也不可能。
第三,必须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注重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句话要求,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而这五句话要求的逐步实现,哪一句也离不开提高农民素质、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显而易见,生产发展,离不开农民的创新、创业、创造;生活富裕,农民是直接受益者;乡风文明,要靠农民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村容整洁,要靠农民整洁人居环境,养成健康卫生习惯,自觉建设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园;管理民主,要靠农民强化主人翁意识,自己的事自己作主,把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要通过工作发动、政策引导、宣传教育、典型带动等多种办法,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和信心,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而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关键是要把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搞上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在发展农村教育方面,应继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抓好“两基”的巩固提高,全面实施“双高普九”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切实从办学经费、师资力量上支持农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学杂费后,应该保证政府财政承担的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目前中小学普遍关心的问题。抓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注重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一技之长。目前要解决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雷同,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水平难以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主要问题。财政须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要及时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经验并加快推进。在繁荣农村文化方面。应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扶植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努力做到村有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所,创造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以健康积极的文化抵制和战胜腐朽落后的文化。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逐步改变城乡文化资源严重失衡的状况。
第四,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经济不发展,农民收入上不去,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不可能持久搞下去。因此,增强农村自身“造血功能”是至关重要的。近年来,我市各地牢牢抓住发展经济这个最为根本的环节,积极探索内源式发展的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通过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动力。一是以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为导向,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畜牧、水产、林竹、园艺四大主导产业,抓好畜牧、水产品、水果、茶叶、笋竹、蔬菜、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外向化水平。二是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从自身优势和特色出发,集中力量培植和壮大支柱产业、规模企业。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群、要素集中的要求,向工业园区集中,制订好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依托项目,滚动发展。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牵动力的农业项目,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势农业产业开发带建设。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完善农副产品和农村要素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
第五,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然条件、综合实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的镇、村,实行一镇一策、一村一策。相对贫困地区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艰苦奋斗努力治穷;基本解决温饱的地区应着力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实现突破;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的地区,应力争在产业发展上形成新格局、在农民生活水平上实现新提高、在乡风民俗上树立新风尚、在乡村面貌上呈现新变化、在乡村治理上健全新机制,努力在新农村建设中走在前列,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要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俗,保护好优秀文化传统,保护好秀美的田园风光。
第六,可以把人居环境大整治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农民的迫切要求。特别是在起步阶段,为了让农民直接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和变化,可以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从与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关系密切的村镇道路改造、农民饮水安全、农村污水及垃圾处理、乡村卫生服务、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等方面入手,拿出必要的资金,为农民办一些实事。由于历史的原因,老村庄建设拥挤,杂乱无章;闲置破旧房子、茅草屋、旱厕、坟墓、残墙断壁多,因此,在老村庄的人居环境大整治中,应强调以“拆”为重点,不坚决地拆,新的面貌出不来。还必须注意的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特别强调新增用地规模的总控制,特别是新增占用耕地的总量控制,不要一味强调向中心村和居住小区的集中,不能简单把城市住宅小区建设模式照搬到农村。
第七,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体制和机制。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初始阶段要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如种地有甜头,上得起学,看得起病,难有所帮,老有所靠等面临的问题。但要持久地搞下去,就要逐步研究解决涉及城乡利益格局调整等深层次问题,推进新农村综合改革和城乡配套改革,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目前可以预见并可能逐步创造条件解决的课题: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二是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四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五是推进城乡户籍改革。通过上述改革,逐步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创造农村和城市基本相似的生产生活环境与条件,让相当部分农民在农村留得下、过得好(另一部分农民主客观上需要继续向城市转移)。
第八,必须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因此,要坚持把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点,把那些有改革开放头脑、市场经济意识、真抓实干精神的能人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中来,选好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通过强化农村基层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农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要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要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因此,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三公开”、“四民主”机制,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村民的民主选举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集思广益搞好农村各项建设。坚持以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五、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新农村建设是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持稳定、实现和谐的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应当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理念,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发挥调研指导作用,在新农村建设实际工作中始终发挥审议监督作用,在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保障推动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履行好职责。
第一,深入检查近几年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1号文件”及其相关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检查推动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自2004年开始,中央再次连续发出“1号文件”,同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从“两减免、三补贴”到限期取消农业税并加大补贴力度,步步推进,直到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市委、市政府不久前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关于“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具体要求都已明确。那么,这些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和落到实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共性的突出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对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应该给予关注,每年确定若干重点问题,听取汇报,深入调研,深化审议,有针对性地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督促政府抓好落实,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当前,地方各级人大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吃透中央精神,摸清农村实情,督促各级政府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第二,重点检查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是否到位,督促政府制定出台扶农惠农政策措施。政府财政投入是启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地方人大常委会务必把好预算审查关,既要保证法定投入,还要保证新增投入,认真检查政府是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督促政府落实兑现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上年”和“三个主要用于农村”,在资金增量、土地出让增益等方面倾斜扶持新农村建设。同时,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当前,要督促今年的财政投入资金尽快到位,要有效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当个筐,什么投入都往里装(往里算)以应付检查考核,避免人为的统计数字游戏的现象出现。新农村建设仅靠政府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灵活优惠的政策措施推动。地方人大要支持推动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新农村建设吸引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的优惠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民群众拿出口袋里的钱建设自己的家园。除此,改旧建新的土地置换政策的制定、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效益审查等也至关重要。
第三,认真检查是否把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新农村建设虽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或无动于衷。但作为党和国家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要有阶段性的明确要求和考核指标。当前,地方人大要推动政府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项入手,动员引导干部群众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脚踏实地启动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事业,确保市委2006年33号文件关于“十一五”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要切实搞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致力发展农村 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逐步扩大农村的医保覆盖范围。要认真督查农业、农村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确保工程质量。要关心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关注并努力解决失地失海农民渔民的生产生活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四,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涉农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许多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保护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何确保这些法律法规在农村得到有效的实施,人大的执法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当前,针对农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权属以及农村环保纠纷大面积增多的趋势,要特别加强对土地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另外,地方各级人大还应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贯彻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政策情况,落实人大的决议决定情况,进行审议,提出问题,促进整改,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协调推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五,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只有大力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事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局,该法尽管已实施多年,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但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地方人大要抓住今年村级换届的有利时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督促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规范“两委会”制度,认真总结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经验,完善村级办事程序,督促农村在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等方面全方位推行民主,真正实现还权于民,村民自治,让人民群众在政府的引导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全力建设新农村。要积极推进农村的“五五”普法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我市现有各级人大代表12000多人。在基层人大代表中,80%来自农村,这些代表绝大多数为基层负责人和依法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他们感同身受,很有发言权。因此,要充分发挥基层代表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努力做到身居一处、带动一方。在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要主动邀请代表参加,广泛集中民智。要通过代表广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团结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之中。同时,在工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行业的人大代表,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更多地思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身体力行,从物力、财力、人力、智力上支持和扶持新农村建设。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应当也能够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第七,建议和督促政府抓紧出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1、制定公共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标准及效益审查的规定。防止和纠正把新农村建设当个筐,什么投入都往里装的现象。2、引导工业企业、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如企业投建公共公益设施、捐助公益事业纳入生产成本等,鼓励工业企业、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3、制定村容村貌整治,建设新的居住区的若干指导性意见。4、改革探索征地补偿安置的新路子,防止分光吃光,使集体经济从征地补偿安置的经费中获取一定的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壮大集体经济。5、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改革和城乡配套改革,加快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如城乡户籍、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改革等。
(作者系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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