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省国资委批准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收购控股公司持有的温厚高速和九景高速全部资产及相关权益,收购价格以温厚高速、九景高速的评估价格388,152.59万元为准。 公司向控股公司实际支付的温厚高速、九景高速收购价款分别140,000万元和160,000万元,合计300,000万元。控股公司不再收取评估价格和300,000万元收购价款之间88,152.59万元的差额,该差额所对应的权益由公司股东按股改后的持股比例享有,并以此作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一部分。截至2006年6月12日,本公司已完成九景、温厚高速公路资产交接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 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