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王秋欣】
河南餐饮行业《规范》制定完毕 拒绝顾客自带酒水
省餐饮行业这样“规范”其经营行为,专家称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带着一帮亲朋,拿着一大桶雪碧,准备进饭店里大吃一顿时,却被服务员拦在门口:“对不起,我们酒店谢绝自带酒水!”这样的尴尬事儿,你遇到过吗?你觉得合理吗?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有望通过立法规定,“饭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但我省近期即将实施的《河南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却恰恰与之相反,明文规定“餐饮经营者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
北京的选择:拒绝自带酒水饭店违法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人大昨日传出消息,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已经列入今年人大立法调研项目。此次修订将针对霸王条款出台具体规定,其中包括“餐饮企业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强迫顾客花钱买一次性消毒筷子”都属违法行为。
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拒绝自带酒水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应该被列入霸王条款。
河南的规定:饭店有权谢绝顾客自带酒水
让人意外的是,我省的行业新规却与北京的规定恰好相反。早在今年1月,由省餐饮行业协会制定的《河南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消费者意见。昨天下午,记者从省餐饮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处获悉,《河南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目前已制定完毕,近期将公布实施,而“餐饮经营者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这条规定仍然在列。
河南省餐饮行业协会专职副秘书长张海林表示,规定考虑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利益,饭店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消费者也有权选择不在这里吃。
餐饮业调查:自带酒水,挡你没商量
在采访中,很多饭店老板向记者表示,餐饮企业是专门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的经营单位,如果允许顾客自带酒水,是不是也允许顾客自带饭菜?
其实,酒水利润是饭店最在意的。一位荆姓餐馆老板以自己的店为例,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开的餐馆日营业额在1.5万元左右。在整个营业额中,酒水钱约占三分之一,其毛利一般在30%以上。
消费者情绪:拒绝带酒水?不去吃了!
在经五路一家饭店就餐的李先生告诉记者,酒店里出售的酒不一定是自己想喝的,如果不让自带酒水,会觉得这顿饭吃得非常窝囊,还不如不去吃。
而“酒店销售的酒水价格太高”是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在酒店买酒的原因。一位接受采访的王先生认为,在超市里售价几十元的酒,在有些饭店就敢卖到一二百元,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
律师的说法:“规范”不具有法律约束性
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万军则表示,餐饮业这样做,明显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有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服务的权利。酒店“谢绝自带酒水”,实际上就是剥夺了顾客的选择权,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和商品。
赵万军说,《河南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规范》,只是一个行业内部规范,不具有法律约束性。
省消协相关人员也表示,目前《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也没有具体规定,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12315投诉。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