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0日14: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6日、7日和10日,每天9:30-11:30、13:
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27”(沪市)、“363027”(深市);投票简称均为“华电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即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付2.5股股票,获付的股票总数为19125万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称:华电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另外,华电集团持有的
1.96亿股配售A股及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支付的4900万股股票也将遵守同样的承诺。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29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7月3日-7日;本次征集投票权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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