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配发现金红利0.11元,每10股配发现金红利1.10元。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红利0.11元,每股配发税后红利0.099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 20日
    ■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 21日
    ■ 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 2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5年度。
    2、200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5年年末总股本218851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0元现金红利(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073706.80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3、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099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为0.11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21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方式
    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0228
    联系人:傅缀芳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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