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现将2005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2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深市2006年6月23日,沪市2006年6月26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方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沪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26日直接记入其资金账户;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4、公司高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记入其资金帐户。
    五、股东股改承诺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股东徐冠巨、徐观宝、徐传化、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在遵守法定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16.67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票(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承诺价格调整为16.57元/股,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3、联系人:金燕小姐、杨宗道先生、
    4、电话传真:0571-82872991、0571-82871858(传真)
    七、备查文件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