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共计3.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6年6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增加2.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1.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合并为《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3.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一个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合并议案处理,即合并为《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3.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合并处理后,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它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地点及其它通知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