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自6月1日起,国办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房地产市场新一轮宏观调控正式启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贯彻落实,也相继出台一些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9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笔者认为,这次力度空前的房地产新政其命运关键在于落实,这意味着房地产新政将直接考验地方政府的执行力。
此次提出的15条措施是我国宏观调控以来最猛的一记重拳,该政策将从住房结构规范、房价调控等多方面,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进行一次大的干预。诚然,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确到了单纯靠市场手段难以自行解决的地步,需要政府出台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因此这次九部委联合出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预是必要的。我们相信,随着新政策的实施,一些投机性的炒房行为应该能得到控制。
有必要指出的是,房地产新政的关键在于刚性的落实,在于提升和强化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房地产新政上的执行力。《意见》提出的诸多措施令人振奋,但落实起来的确存在相当的困难,特别是能否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是个关键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就难免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据悉,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2005年以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我们希望《意见》通过出台详细的“细则”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得到有效落实。
在笔者看来,“执行力”一词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亮点词语,也将成为今年政府工作的一大关键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可见,政府将发力解决“执行力”问题。
近年来,在企业界颇为流行的“执行力”一词开始逐步渗透到政府公共管理领域,“执行力”一词由企业到政府、由商务到政务的拓展,由企业的执行文化向政府的执行理念延伸,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府执行文化。企业执行文化到政府执行文化的嬗变,昭示着一场“执行力”风暴将席卷政府系统,将有力地冲击效能低下,人浮于事、办事拖拉的官场。
就政府而言,所谓执行力就是指政府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决策政令的能力,也是指政府通过战略流程、人员流程和运行流程进行工作目标落实的系统化过程。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执行力弱,就难以确保政令畅通,就会出现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执行力差,也就无法树立起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的信用就要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执行力首先是观念问题,要提高政府的执行力首先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执行力”的“力”首先是指法律约束力。要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政府就必须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其次,执行力关键是能力问题,要着力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执行能力的建设,有赖于政府部门的创新意识,要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创新执行工作机制。
笔者希望通过建立政府执行文化,提升全体公务人员的执行力,形成“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政府执行文化,把优质服务作为考核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和公务员最基本的标淮,把服务的业绩、态度、效率、效果,直接与干部的考核、任免挂钩。要将执行力建设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用法制的刚性冶炼政府的执行力。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建立健全刚性的行政问责制,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制度保障。要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问责制。行政不作为是影响政府执行力的突出现象,要坚决遏制形形色色的行政不作为现象。对执行不力者要严格问责。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提高工作水平。每项任务都要有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督促检查,强化考核,严明奖惩。
地方政府执行文化建设不妨就从落实这次房地产新政开始。(刘武俊/文)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