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会字[2006]8-269 号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5 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洲会字[2006]8-26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现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2005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如下: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本年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同意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其中含原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母公司--新疆银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金额293.23 万元,原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恒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金额3 万元,上述决议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附件-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006 年4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