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周四称,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将进一步降低部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其中,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
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新闻稿并称,同日起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16.4%降至10%,至此,中国入世承诺的汽车及其零部件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此外,从7月1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菲律宾的2,8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对原产于安哥拉、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和瓦努阿图等五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零关税;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并完成了原产地标准认定的第四批商品实施零关税。(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