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6月15日电(记者王勉)身为财政所所长,竟然购买假发票冲账,进而将赃款据为己有。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判处这个县财政局福旺财政所原所长杨铭强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浦北县财政局福旺财政所原所长杨铭强于2003年9月至2005年4月间,利用其担任所长的职务之便,购买了151张假餐票及27张柴油销售专用发票。
(责任编辑:魏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