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仇兆燕)北京暂不考虑推行无条件退保。针对上海方面传出的上海计划在年内推出“无理由退保”一事,北京保监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均表示,北京方面目前暂不考虑。
据上海方面消息,“无理由退保”是指如果保险营销员向准投保人推销保险时,如有不符合行业服务标准,涉嫌误导或没有作风险提示等行为,无论这份保单过了多久,投保人都可要求退保,全额拿回已交保费。 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适用这一制度,这主要是针对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投资。而在举证方面则采取“倒置举证”的方式,即当投保者以“销售人员当时误导了我的购买行为”为理由提出“无理由退保”时,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就必须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销售过程是严格遵守上述的行业服务标准来执行的,否则将给予退保。
对此,北京保监局表示,该政策目前暂不会引入北京。“问题的难点在于举证。”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周先生也认为无条件退保推行起来存在一定难度。“推行该政策必须有很严格的先决条件,例如哪些误导行为、哪些情况,都必须有所约定。否则任何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不乱套了。而且很多多年前销售的保单,代理人究竟是否存在误导也很难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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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将蒙受损失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分红险、万能险等投资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型保险的大量销售,由营销员误导引起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当投保人发现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非最初所设想时,往往要求退保,但只能领取远低于实交保费的“现金价值”。
“消费者毕竟是弱者。而实施无条件退保制度,保险公司必须真正做到严进宽出。长远来说对市场有利。”中央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说。不过他指出,对多年前的保单则需要区别对待。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