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出台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的细则,曾一度被认为是调控房价的利器,因为此规定极其具体和精确,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然而,最具体的数字如今却成了谜团:
6月13日,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 这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同时,沈建忠说,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在沈建忠的“解释”被《京华时报》报道的当天,建设部即通过媒体予以澄清。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正确。既然不正确,那么,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到底相当于多少建筑面积呢?建设部玩起了专业“忽悠”:
“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是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规范对不计入套内使用面积或套型建筑面积的部分也有明确规定,如规定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对于建设部的解释,许多人犹如看天书。根据建设部的说法,如果阳台面积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建筑面积将超过沈建忠所说的105平方米上限?现在,已经有地方这样理解了。6月14日,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针对成都市场情况解释说,按照这种面积差,成都中小套型住房的建筑面积应为110平方米以下。同时,该人士指出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
从90平方米,到100至105平方米,再到110平方米,原本清清楚楚的数字,变得越来越令人困惑了。既然90平方米可以变成110平方米,那么,它会不会继续增长?北京有业内人士已经给出答案:90平方米套型的建筑面积约为112.5平方米。部分开发商认为,这个推算的指标更适应北京的实际情况。显然,由90平方米与70%两个非常具体的规定所构筑起来的调控防线,已经失守了。既然这两个明确而具体的规定,都能被巧妙地变成橡皮泥随意拉伸,那么,九部委出台的其他细则,不是伸缩性更大了吗?
假如被量化的90平方米和70%的规定,最终以弹性化的结局收场,那么,就意味着,商品房供应结构的问题将继续存在,中低价房和中小套型住宅供应不足的现状将难以改变,“国六条”的调控作用在事实上被化解。
在“国八条”调控未达预期目的的情况下,倘若“国六条”重蹈覆辙,将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极大伤害。在人们对90平方米和70%的争议变得越来越混乱的时候,公众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出面澄清:90平方米到底等于多少建筑面积,70%到底是指具体的楼盘还是总量。在提倡政务信息公开的今天,这同时也是政府的分内之事。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