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5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人民币0.192元(A股含税)。
    二、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三、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
为公司2006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批准授予董事会分配及发行新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特别决议案。
    H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按人民币计算,以港币支付,每股派发港币0.18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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