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梨股份”)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回购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655号)》和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06]207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