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董事7人,董事江浩、独立董事陈颖杰因在外地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之一的议案。
    为推进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非流通股股东身份,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出具《同意函》,同意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委托董事会制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对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议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包含的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内容,即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份11500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2875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本公司董事会予以同意,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整体方案的一部分,审议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将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整体方案。
    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系由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非流通股股东身份提出的,并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故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能否付诸实施,取决于以下条件: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内容见公布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以及2006 年6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二、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并为一个议案进行表决。
    上述两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