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公司2005 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会计报表”),并于2006 年4 月28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贵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另外,根据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06 年1 月与海南嘉惠投资有限公司、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扬子江快运航空公司等50 多家关联单位签订的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各关联方单位同意将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应付各关联单位款项进行重组。此次重组抵消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各方关联单位款项647,967千元,抵消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付各方款项600,722 千元,抵消后的差额47,245 千元计入贵公司应收海南嘉惠投资有限公司账下。
    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06 年4 月收到关联单位海南嘉惠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南洋浦环美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项共计723,680 千元。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一: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
    2006 年4 月28 日
    附件一(1)上市公司名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