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银监会表示,符合《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中、外资银行均可以申请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银监会称,外资银行申请开办的业务应以中国政府履行WTO承诺中已开放的地域和业务物件为准。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外资银行的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批。 具有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如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额度后,受投资者委托以人民币购汇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中国银监会依据《办法》同时受理中、外资银行对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申请,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 银监会表示,该《办法》自2006年4月17日出台,最近,部分外资银行对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申请条件和程式等提出了咨询,所以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jo)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