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6月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公司(下称“宏远集团”)以现金偿还对本公司的占用款50,000,000元,此次还款完毕后,宏远集团对本公司的占用款余额约为1.38亿元(含资金占用费)。
    本公司此次清收宏远集团的欠款,优化了公司的财务结构,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