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6月16日接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参与股权分 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函》,同意经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成都市国有 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认可的中汇医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不 超过2.6股对价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