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昨天发布《远程交易席位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宣布会员申请远程交易席位须具备六方面条件,每家经纪会员可申请两个免费远程交易席位;每家自营会员可免费申请一个远程交易席位。
上期所表示,《规定》主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会员远程交易席位的申请,合理有效使用交易所远程交易席位资源,杜绝资源浪费,确保远程交易席位在日常交易中的作用而制定的。
根据《规定》,上期所对批准启用远程交易席位的会员,将签署《上海期货交易所远程交易席位期货交易协议书》、《上海期货交易所远程交易席位信息保密协议书》和《系统安全承诺书》。通过上述协议书进一步规定交易所与会员在远程交易席位的申请、监督管理、线路维护、信息保密、收费事宜和线路终止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交易所可根据市场交易情况、会员的交易量、资金量、实际经营状况和违规违约记录等暂缓远程交易席位的审批。
《规定》称,会员申请远程交易席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会员具有合法的营业部资格,并安装在营业部所在地(与其他远程交易席位不同的地址);二是会员端报单发送系统需经过交易所测试,获得接入许可;三是会员接入的通信线路需有备份线路;四是会员在远程交易席位需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五是会员需作系统安全及信息保密承诺;六是遵守交易所其他规定。
另据《规定》,每家经纪会员可申请两个免费远程交易席位;每家自营会员可免费申请一个远程交易席位。“这是期货市场的一个好事情,意味着今后远程交易这一更加便捷的交易方式将进一步获得规范。”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总裁马文胜告诉早报记者,期货公司一直面临着如何向客户提供更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问题。为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要求,其进入交易所的管道也必须多样化,而远程交易就可以提供这样一种多样化的管道,有助于期货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务。
他表示,远程交易原本就有,但《规定》的出台则将这一方式明确下来,并予以规范。《规定》称,《规定》的解释权归交易所市场和市场部,《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