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7日14:30召开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14日和17日,每日9:30至11:30和13:00至
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68”;投票简称为“富邦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向流通股
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以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股本
38568960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支付7713792股公司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2股公司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动议股东作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2、公司部分动议股东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邦控股)、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和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波工投)承诺:同意按自身所持公司
非流通股数在本三家股东持股总数的比例对非流通股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
司(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上海良久广告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对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见)应安排的对价支付先行予以代付。
    2006年6月12日,富邦控股与宁波工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后者所持
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尚须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批准豁免
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为此,富邦控股承诺:若截至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
记已完成,则同意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受让的标的股份所对应或涉及的
全部义务、承诺及责任。同时,拟出让方宁波工投承诺:若截至方案实施日,
股份过户登记仍未完成,则该等股份所对应的对价股份(包括宁波工投应代为给
付的对价安排)仍由宁波工投先行支付,待股份过户登记时予以扣除。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6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7日-17日14:3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
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
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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