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8日下午3:00召开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4日、17日、18日,每日9:30-11:30、13:00-15:
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97”;投票简称为“伊力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持有
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股股票。
    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下称:酿酒总厂)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
第一大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A.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南方证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酿
酒总厂同意先行代为支付其应执行的对价安排。酿酒总厂保留日后向南方证券
追偿代为支付的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的权利。
    B.自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
通股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7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的10:00-13:30、15:00-19:30及
7月18日的10:00-13:3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
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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