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在有关媒体发布《关于召开
200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下称:《通告》),就《通告》需审议事项提请
股东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通告》议案中“8、审议通过与南京熊猫移动通信设备有
限公司、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书》。 9、审议通过与江苏
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务转
移协议》。10、审议通过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出资转
让协议》。”需制作通函并于2006年6月1日向H股股东寄发,公司已向香港联合
交易所申请将向股东寄发通函的时间延迟至2006年6月30日或之前。因此,公司
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取消审议上述第8-10项事宜
,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取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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