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2005年11月15日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所持有的双马集团89.72%的国有股权转让与拉法基中国。
    该次国有股权转让近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该次国有股权转让尚须中
国证监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和获得国务院商务部、工商总局的批复。
    在此之前,经友好协商,绵阳国资委和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与
拉法基中国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变更的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拉法基中
国同意按照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增加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购买价款的金额,即国
有股权的购买价款为三亿三千九百万元人民币,双马集团工会股权转让协议项
下购买价款亦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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