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股东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将持有公司39,512,669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5%)过户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至此,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因政策性撤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作为其上级主管单位承继其持有的华银电力39,512,669股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持有公司股份39,512,669股,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