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但我国不能照搬国际统计口径,因为我国城乡差距大是造成基尼系数较大的原因,“应该正确认识基尼系数,给基尼系数打一个‘国情折扣’”。 ———《中国证券报》
城乡差距大确实是我国相比于发达国家的独特国情,而且确实是造成我国基尼系数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这一国情的存在并不是应该“给基尼系数打一个‘国情折扣’”的理由。道理很简单,农民也是我国国民,所以他们的收入状况理当纳入国家的基尼系数统计当中,如果因为存在着城乡差距大的事实,就通过“打一个‘国情折扣’”方式将农民排斥在基尼系数统计群体之外,那就无异于是否定了农民的国家公民身份。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样的言论既不符合事实,更是对于我国农民的侮辱与冒犯。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分别来看,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分别统计都低于0.4”。这里暂且不说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真实状况,单就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低于0.4来说,即便承认农民之间收入差距不是很大,那也不等于就可以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与非农民群体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即便承认农民之间收入差距不大,那也是因为农民普遍不富裕而非普遍富裕所造成,而这绝不是值得欣慰的事情,所以,建立在普遍不富裕基础上的所谓“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低于0.4”,其实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还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分别统计都低于0.4”,看做是“为什么我国基尼系数到了0.45也没有引起社会动荡的原因”。这不但完全没有看到我国农民忍辱负重、珍爱稳定的巨大美德,而且等于是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即由于城乡收入差距大不会引起社会动荡,所以解决这一问题并非迫在眉睫,这无疑是漠视农民收入过低,对农民苦痛失去知觉的麻木体现。城乡差距过大国情的存在,其实更应让人感知到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急迫性。事实上也只有具有这样的急迫感,才会有努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动力,尤其是更能意识到还农民以普遍国民待遇,归还他们作为平等公民一切权利的紧迫性。相反,如果仅仅将城乡差距大当作淡化问题严重性,与减轻自身责任与压力的借口,是不能做好尽快实现农民增收的工作的。必须看到,逐步富裕不但是农民们的渴望,而且也是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政府官员在尊重农民的这一权利上,没有任何可以讨价还价的理由,否则都不能认为人民赋权于他是恰当的。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