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要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40,095,605 股。
    2、公司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6 月20 日。
    4、公司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的到账日期:2006 年6 月21 日。
    5、公司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6 月 21 日。
    6、2006 年6 月21 日,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 2006 年6 月21 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流通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2006 年6 月21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渤海物流”变更为“G 渤海”,股票代码:000889 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 年5 月31 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参加表决的所有股东投票赞成率为96.75%,其中流通股股东投票赞成率为87.46%。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对价安排
    1、本次股改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流通股股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 股股份。
    2、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 2006 年6 月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特别承诺: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大股东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江公司”)作出下列特别承诺: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新长江公司同意对上海琦琦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和秦皇岛长城发展贸易公司所持非流通股的执行对价安排及追送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股份如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持有人应当向新长江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包括垫付股份在垫付期间获得的分红派息和送增形成的孳生股份),或取得新长江公司的同意。
    鉴于石家庄永青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000,000 股境内法人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正处于司法裁定抵债过程中,无法支付对价。由公司大股东新长江公司对该部分非流通股的执行对价安排及追送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股份如上市流通,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权利人应当向新长江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包括垫付股份在垫付期间获得的分红派息和送增形成的孳生股份),或取得新长江公司的同意。
    2、追送股份承诺:
    公司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在未来满足一定条件时,向流通股股东实施一次追送股份的对价安排。
    (1)追送股份触发条件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触发追送股份承诺条款:
    ①公司2006 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②公司2006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非流通股股东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流通股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 股流通股获送0.5 股的比例,无偿向追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追送股份总数为8,019,121 股。
    如果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送股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对追送股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时,前述追送股数不变,但每10 股送0.5 股的追送股份比例将作相应调整。
    (3)追送股份时点
    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的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十日内发布追送股份实施公告,二十日内实施完毕。
    (4)追送股份的对象
    追送股份的对象为:追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5)追送股份的执行
    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送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行临时保管。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新长江公司同意对石家庄永青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琦琦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和秦皇岛长城发展贸易公司所持非流通股的执行对价安排及追送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
    代为垫付后,该部分股份如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持有人应当向新长江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包括垫付股份在垫付期间获得的分红派息和送增形成的孳生股份),或者取得新长江公司的同意。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继续停牌
1 2006年6月17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6月20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继续停牌
3 2006年6月21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 恢复交易
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
日;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
通;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渤海”。
该日公司流通股不计算除权参考
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6月22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 正常交易
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94,528,320 股,其中,非流通股份为134,145,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5%,流通股股份为160,38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5%。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0,448,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6%,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94,079,534 股(含高管29,2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4%。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4,145,898 45.55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4,079,534 31.94
国家股 35,013,969 11.89 国家股 24,548,451 8.33
国有法人股 14,235,939 4.83 国有法人股 9,979,393 3.39
社会法人股 84,895,990 28.82 社会法人股 59,522,448 20.21
募集法人股 0 0.00
境外法人股 0 0.00 境外法人股 0 0.00
其他(高管股) 23,393 0.01 高管股 29,241 0.01
二.流通股份合计 160,382,422 54.4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0,448,786 68.06
A股 160,382,422 54.45 A股 200,448,786 68.06
B股 0 0.00 B股 0 0.00
H股及其它 0 0.00 H股及其它 0 0.00
三、股份总数 294,528,320 100.00 三、股份总数 294,528,320 100.00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G 日)起,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如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安徽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726,416 5.00% G+12~24个月 法定
29,452,832 10.00% G+24~36个月
1,393,920 0.47% G+36个月后
2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4,726,416 5.00% G+12~24个月 法定
9,822,035 3.33% G+24~36个月
3 其他26家非流通股股东 23,928,673 每一家都少于5% G+12个月后 法定
    七、咨询联系方法
    公司部门:证券部;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6 号金原国际商务大厦26 层;
    邮政编码:066000;
    联系人:史鸿雁、张海英;
    联系电话:0335-3280602;
    指定传真:0335—302334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渤海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