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于2006年6月23日刊登《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歌华转债(110037)自2006年6月22日至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见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公布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期间停止转股,特提醒欲享受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权益的“歌华转债”(110037)持有人可在2006年6月21日(含6月21日)之前进行转股。
    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后,将依据“歌华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相关规定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6月13日召开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06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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