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个人征信系统显示了初步的威力,自今年1月投入使用以来,该系统成功地帮助广东省内金融机构拒绝发放多笔高风险信贷业务。其中,拒绝发生的信用卡业务在该项业务总量中的占比达到35.28%,而在采用个人征信系统前的2005年第三季度此项比例仅为3.94%。 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的。
    据了解,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已在广东省4家国有商业银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地区性商业银行和27家农村信用社投入使用。
    截至今年首季,广东省内金融机构由于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而拒绝发放的高风险信贷业务总量,比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开通使用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拒绝发生的个人贷款业务在该项业务总量中的占比为1.14%,拒绝发生的信用卡业务在该项业务总量中的占比为35.28%。而使用个人征信系统前的2005年第三季度,这两项占比分别为0.93%和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