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甘肃金合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莲花山花木园等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动议。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之日起开始停牌。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未能及时取得国资部门审批同意的备案表,公司无法在6月17日之前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公司股东决定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股票于6月19日起复牌。
    对此,我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