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健康、财产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我国将分步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措施。
加大回收力度 建立完善体系
未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将按照有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要求,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产品环保使用期限、产品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进行披露;而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如果不能实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则需要符合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规定,需要进行强制性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
过去,国内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主要是通过小商小贩挨家挨户进行,而处理这些电子废弃物的工厂多数规模不大,技术落后,缺乏环保设备。针对这个问题,信息产业部相关领导指出,要加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力度,制订科学的回收方式,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采用先进的再利用技术,及时遏制住电子垃圾的蔓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我国既是一个生产加工大国,也是一个消费大国,这么多产品要消耗大量资源,所以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科学的发展观、解决三高一低是我国的发展方向。高新技术产业不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要转变生产方式,强调人与环境、人与市场的关系。
信息产业部官员强调,要科学规划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布局,采取“民间资金为主、地方国有资金扶持、中央国有资金导向”的形式,选择几个地区,建立几个规模适当的废旧电子电器区域性的回收体系、拆解处理实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若干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试验基地,提高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水平,催生新的产业产生、发展。
政策需七部委协调推进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由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委共同推进的,其实施等各环节也需要各个部委局之间紧密配合,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无法完成相应的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需要联合起来,建立各级横向和纵向联系机制,提高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管理水平。
电子废弃物的专业化处理是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中的重点之一。目前国内在电子废弃物的专业化处理工作方面,还基本上是空白。大量的废旧电子产品没有经过处理就流入了城市、乡村,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同时,新的生产又在不断消耗着有限的资源。这就需要加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力度,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要建立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就需要一定的制度安排,确立相应的政策法规。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涉及到很多方面,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协作才能顺利完成。为了提高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效果,防止在回收利用中造成二次污染,需要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产业基地。产业基地的建设必然会涉及到当地的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这就需要当地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积极进行协调。
据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的程控交换机、手机、微机、显示器、彩电、激光视盘机等主要产品的产量都已超过全球总量的1/3。作为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大国,我国也是消费大国,每年都有大量的电子废弃物产生。随着电子废弃物专业回收处理体系的规范,回收再利用电子废弃物商机无限。
来源: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朱冰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