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富邦
    股票代码:6007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31 号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31 号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29687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 年6 月15 日
    特 别 提 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宁波富邦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宁波富邦的股份。
    四、本次转让股份的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五、本次股份转让由于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受让方富邦控股需上报证监会获得要约收购豁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富邦控股:指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富邦:指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指本公司将所持有的11.09%宁波富邦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富邦控股之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海曙区药行街31 号;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100165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25407783-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实物租赁等。
    经营期限:2005 年4 月18 日至2015 年4 月17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2540778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陈克温 董事长 中国 宁波 无
董捷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杨健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四、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2.43%(为第四大股东),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30%(为第二大股东)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2006 年6 月12 日,本公司与富邦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邦14826240 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富邦控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本公司持有宁波富邦社会法人股14826240股,占宁波富邦股本总额的11.09%,为宁波富邦第四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宁波富邦的股份。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本公司为出让方,富邦控股为受让方;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14826240 股;
    (三)转让股份占宁波富邦总股本的比例:11.09%;
    (四)转让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本次转让的股份的性质为社会法人股,转让后股份的性质未发生改变;
    (五)转让价款:本次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42.36 万元;
    (六)股份转让的对价:货币;
    (七)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日为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实现之日。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包括:
    1、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有效签署盖章;
    2、上述股份转让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股份转让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其他安排
    1、本公司同意宁波富邦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委托宁波富邦董事会召集A 股市场相关股东举行会议审议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委托富邦控股对上述出让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2、若截止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富邦控股同意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受让的标的股份所对应或涉及的全部义务、承诺及责任。若截止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记仍未完成,则该等股份所对应的对价股份(包括本公司应代为给付的对价安排)仍由本公司先行支付,待股份过户登记时予以扣除。
    四、豁免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触发了富邦控股向宁波富邦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义务。鉴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是为了顺利推进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增强富邦控股对宁波富邦的控制力,且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宁波富邦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因实施改革方案引发要约收购义务的,经申请可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规定。富邦控股将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的义务。
    五、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宁波富邦未清偿的债务及宁波富邦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权利限制情况
    本公司本次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瑕疵,不存在权属争议。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宁波富邦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宁波富邦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宁波市药行街139 号中银大厦2001 室
    联系人:马晓勇 联系电话:0574-87300929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6 年6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