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波富邦
    股票代码:6007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 号4、5 楼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 号4、5 楼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307449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6 年6 月15 日
    特 别 提 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宁波富邦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宁波富邦的股份。
    四、本次转让股份的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五、本次股份转让由于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受让方富邦控股需上报证监会获得要约收购豁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工投:指宁波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富邦:指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指本公司受让宁波工投持有宁波富邦社会法人股11.09%的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 号4、5 楼
    注册资本:72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1004891
    企业代码证号码:73698066-2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
    经营期限:2002 年9 月16 日至2022 年4 月25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736980662
    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康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康骏投资有限公司、宋汉平等自然人。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 号4、5 楼
    联系电话:0574-87307449
    传真:0574-87308749
    邮政编码:3150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三、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宋汉平 董事长、总裁 中国 宁波 无
谢松茂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宁波 无
华声康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宁波 无
徐积为 董事、副总裁 中国 宁波 无
宋汉心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郑锦浩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林阿云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董九皋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黄小明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徐光宇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沈建军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韩树成 监事 中国 宁波 无
俞圣宁 监事 中国 宁波 无
王平 监事 中国 宁波 无
胡铮辉 监事 中国 宁波 无
傅才 监事 中国 宁波 无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 本公司没有持有、控制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其他上市公司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2006 年6 月12 日,本公司与宁波工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工投将其持有的14826240 股社会法人股(占宁波富邦总股本的11.09%)全部转让给本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本公司持有宁波富邦社会法人股38413440股,占宁波富邦总股本的28.72%,为宁波富邦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宁波富邦的股份将为53239680 股,占宁波富邦总股本的39.81%,仍为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本公司为受让方,宁波工投为出让方;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14826240 股;
    (三)转让股份占宁波富邦总股本的比例:11.09%;
    (四)转让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本次转让的股份的性质为社会法人股,转让后股份的性质未发生改变;
    (五)转让价款:本次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42.36万元;
    (六)股份转让的对价:货币;
    (七)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日为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实现之日。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包括:
    1、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有效签署盖章;
    2、上述股份转让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三、本次股份转让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其他安排
    1、宁波工投同意宁波富邦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委托宁波富邦董事会召集A 股市场相关股东举行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委托本公司对上述出让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2、若截止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本公司同意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受让的标的股份所对应或涉及的全部义务、承诺及责任。若截止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份过户登记仍未完成,则该等股份所对应的对价股份(包括宁波工投应代为给付的对价安排)仍由宁波工投先行支付,待股份过户登记时予以扣除。
    四、豁免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触发了本公司向宁波富邦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义务。鉴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是为了顺利推进宁波富邦股权分置改革,增强本公司对宁波富邦的控制力,且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宁波富邦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因实施改革方案引发要约收购义务的,经申请可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规定。本公司将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的义务。
    五、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持有宁波富邦28.72%的股份,为宁波富邦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宁波富邦39.81%的股份,仍为第一大股东。
    六、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未有对宁波富邦尚未清偿的负债,宁波富邦也未有为本公司提供尚未解除的担保。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宁波富邦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宁波富邦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宁波市药行街139 号中银大厦2001 室
    联系人:马晓勇 联系电话:0574-87300929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6 年6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