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农业部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划定农业部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即行政许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品营销、公产出租,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财务腐败问题也被纳入打击范围。
农业部政策法规司的一位官员告诉《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公务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已经成为我国司法和纪律监察部门打击的重点。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利用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犯罪比例有所上升。某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立案查办的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49人中,有28名是村官。其中仅村官的贪污比率就占到全部犯罪率的71.43%。
而检察机关目前处理的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只涉及道路、引水、征地拆迁、农业生产、基建发包等重点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农业部上述官员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还包括与农民自身利益有关的各方面,包括救灾、扶贫、移民、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等工作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问题。
另外,村级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腐败问题,也属于被打击范畴。该官员说:“个别竞选者事先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贿选,竞选成功后,就通过搞工程等名义,弥补因贿选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损害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危害基层政权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他特别举例,由于煤、铁等能源原材料价格一路上涨,一些资源富集的农村“村官”的含金量急剧加码。为了拉选票,一些候选人不再像以往那样发面粉、香烟,而是发现金,且数额巨大,一般都在几十万元,有的竟高达200万元。而其当“村官”的目的就是占有该村煤矿或铁矿的承包经营权,从而获得巨额收益。
造成这些农村基层干部的这些问题,主要是监督制约机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该官员指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党支部如何对村委会监督、如何理顺两者的关系问题;上级党组织如何对村级人、财、物监督的问题;由普通村民构成的村民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小组,如何有效地监督等,这些问题当前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昨天也在会上说,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任务是查找制度上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监管手段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要严肃查处所涉及的商业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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