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G 燃 气与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初步协商,双方于
2006年6月1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该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有意将持有的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转让给
上海新华闻,上海新华闻愿意受让该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双方初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为该60%股权所对应的审计净资产值。双方同意聘请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徽杭高速公司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为2006年5月31日。
    三、在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后,由双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上海新华闻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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