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6月20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 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6月1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5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交易日)
    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宁波东渡路55号华联大厦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庆先生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05人,代表股份数92,21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8%。其中:
    1、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57,868,520股,占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2.9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4%;
    2、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98人,代表股份数34,347,382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2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2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数2,973,819股(含授权董事会投票的股东及其代表的股份),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1%,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946人,代表股份数31,373,654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保荐机构相关人员,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99,253,63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1.86股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四、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关于采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 92,215,902 85,319,537 6,818,165 78,200 92.52
流通股股东 34,347,382 27,451,017 6,818,165 78,200 79.92
非流通股股东 57,868,520 57,868,520 0 0 100.00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所持股数(股) 表决结果
1 周佩华 837,817 同意
2 金夏英 660,000 同意
3 刘文华 650,000 同意
4 施汉琴 600,000 同意
5 姚惠贤 600,000 同意
6 刘稳根 577,237 同意
7 施奠帮 540,000 同意
8 陈志欢 505,752 同意
9 施守仁 500,000 同意
10 刘宪忠 490,0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全过程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意见书结论意见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
    特此公告
    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