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自用6座以下车辆保费为1050元
本报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总额为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有责任车辆的限额的20%计算,赔偿限额总额为12000元。
交强险保费共分为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个小类。前七大类费率此次全部公布,因目前投保拖拉机数目很少,暂未确定费率。社会上普遍关心的家庭自用车辆6座以下保费为1050元,6座以上为1100元。
关于费率的确定,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保监会广泛听取了消费者、有关部委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综合考虑目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承受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对费率方案进行审批。
这位负责人强调,每辆机动车只允许投保一份交强险。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他建议消费者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