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5日-19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武汉市中南花园酒店迎宾楼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周雪华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63,2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54,0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1670人,代表股份123,171,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7%。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1664人,代表股份13,971,49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5.87%,占公司总股本的8.56%。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为16人,代表股份905,48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68%,占公司总股本的0.55%;非流通股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10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1%,占非流通股股东总数的100%;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648人,代表股份13,066,01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4.20%,占公司总股本的8.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2006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参会股东 123,171,493 122,240,109 867,544 63,840 99.24
其中:流通股股东 13,971,493 13,040,109 867,544 63,840 93.33
非流通股股东 109,200,000 109,200,000 0 0 100.00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议案表决情况 投票方式
杨振潘 398820 同意 委托董事会投票
陈志彬 286000 同意 网络投票
田秀芝 186300 同意 网络投票
徐雅玲 180980 同意 网络投票
陈花利 180000 同意 网络投票
叶长江 167500 同意 网络投票
邵振文 152000 同意 网络投票
刘叶林 145030 同意 网络投票
黎庆嫦 140112 同意 网络投票
朱兵 134000 同意 网络投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潘玲、王庆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国药科技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6 月 20日 |